莆田市公共交通公司服务承诺:

一、全体驾乘人员都要严格执行《福建省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规范》,热爱本职工作,遵守职业道德,维护乘客合法权益。 二、驾乘人员衣着整洁、仪洁端庄大方。做到文明服务,礼貌待客,使用文明服务用语。 三、尊重乘客,态度和蔼,照顾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等特殊乘客,营造车厢文明礼让氛围。 四、严格执行票价规定,售票应主动、迅速、准确、唱收唱付,流动售票。 五、严格执行运营作业计划,合理安排车间隔。客流高峰或班线脱班时,应加强现场调度,及时疏散客流,平衡车距,确保有序运转。 六、行驶途中做到有站必停、每站必报、有客让上,不得进站不停、越站、甩客、改道行使、无故抛停车辆。 七、车辆未停稳不开车门,车门未关好不起步。禁止用开关门催促乘客上下车。 八、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行驶时,应向乘客说明原因,并安排转乘同线路同方向后续车辆;后续车辆的驾驶人员应积极协助转乘,不得拒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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